本网讯(通讯员 王先兵 何宇)近日,宁远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县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等单位深入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农家乐等重点区域,集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与执法检查行动。
在宣传和检查过程中,民警和执法人员重点对农贸市场肉制品摊点、生鲜水产摊点、宾馆、饭店、农家乐等可能涉及野生动物交易、加工的重点区域进行仔细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非法出售、收购、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情况。同时,民警和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和群众宣传讲解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督促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杜绝“野味”上餐桌的主体责任,倡导大家积极主动举报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营造珍惜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
此次宣传和执法检查中,共发现2户存在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野鸡及野生河鱼。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取证、留存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其中,现场查获的1只野鸡和野生河鱼,经过执法人员认真核查后进行放生。
下一步,宁远县森林公安局将继续加大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和相关违法活动打击力度,切实增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全力维护生态环境和谐稳定。
来源:红网
作者:王先兵 何宇
编辑:廖芷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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