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当前天气形势,依据《宁远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有关规定,县减灾委员会决定:自1月21日16时起,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IV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突出工作重点,聚焦“五保”(保安全、保畅通、保供电、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目标,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全力确保防抗救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最大限度确保生产生活与社会稳定。
宁远县减灾委员会
2024年1月21日
来源:宁远县减灾委员会
编辑:肖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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