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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两名小区业主违规停放电动车被警告处罚
2024-08-28 10:04:21 字号:

本网讯(通讯员 王仕军 郭冬祥)为扎实开展电动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防范化解电动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近日,宁远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开展居民小区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两名小区业主违规在安全出口处停放电动摩托车,依法对其进行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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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大队消防监督员根据《宁远县规范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安全管理工作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印山花园小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小区业主伍某某、乐某某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单元楼一楼的安全出口处,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大队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伍某某、乐某某警告处罚,并督促其立即改正。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抓好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消防隐患“回头看”,切实消除存在隐患问题,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来源:宁远消防救援大队

作者:王仕军 郭冬祥

编辑: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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