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
名 单
(2024年7月1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湘明为宁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敏玲为宁远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皮国钧为宁远县数据局局长。
决定免去:
艾可军的宁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黎登文的宁远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来源:宁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宁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肖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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