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宁新综)近日,宁远县妇联联合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对全县30名低收入妇女进行了电话回访和现场走访,核实2023年度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金是否收到。经回访核实,30名“两癌”妇女均收到了两癌救助金。
今年以来,县妇联与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成立“两癌”救助项目监管组,通过“双查双问”严格落实救助金的发放、审核、监督与管理工作。“双查”即查询救助对象的申报资料、病情程度、收入情况等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查看资金拨付、档案管理等是否合规;“双问”即询问救助对象是否足额领取救助金以及对该项工作的满意度。
低收入“两癌”妇女救助项目指由财政部、全国妇联共同实施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项目。救助对象为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同一对象不得重复申领。项目实施的地域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截至目前,已累计救助近 25万名农村贫困和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其中宁远县共460余名“两癌”妇女获得救助。
2023年宁远县妇联共发放“两癌”救助资金30万元,救助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30人;发放“出手吧姐姐--温暖2023”关爱困境妇女儿童救助资金9.7万元,受益妇女儿童100余人。下一步,县妇联将继续紧盯民生领域,常态化推进妇儿民生项目的实施工作,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确保民生项目办到群众心坎里。
来源:宁远县妇联
作者:宁新综
编辑: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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