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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1-12-01 15:00:00 字号:

周晓英等10名承租户:

你们承租公租房一年以上未缴纳租金,且一直联系不上,涉嫌无理由长期空置和欠缴租金。请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中心保障性住房服务部接受处理。逾期,我中心将按照《宁远县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强行腾退你们承租的公租房。

名单如下:

周晓英 夏永富 刘晓燕 赵木顺 欧德云

腾玉梅 周景春 周海姣 黄浩男 邓志雄

联系人:王承文

电 话:0746-7221879 18074648676

宁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日

来源:宁远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宁新综

编辑:黄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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