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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拒不腾退房屋 法院强制执行
2021-09-18 18:00:23 字号:

红网时刻永州9月18日讯(通讯员 胡俊凯 欧阳兴 潘彦军 李芳)9月17日上午,宁远县人民法院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强制腾房,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宁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欧阳国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眭晓棠作为执行顾问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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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与被执行人永州市馨园园艺有限责任公司、樊某娟、陈某文、陈某、姜某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公开拍卖了被执行人陈某文、樊某娟名下位于永州市宁远县舜帝北路一栋九层商住楼房,买受人通过网络竞拍购得该房产。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阻碍执行。为保障申请人、买受人合法权益,宁远县人民法院于9月17日依法对房产进行强制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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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7时,法院及相关部门200余名执法人员到达腾房现场,警戒组对整个执行现场进行了清场和控制。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和监督下,执行组进入现场,在敲房间门无人应答的情况下安排人员强行开锁,由公证处人员对房间内财物进行逐一清点、登记、封存后,安排拆卸工人和搬运工对屋内空调、电视、床等进行拆卸、搬运。

历时五个多小时,执法人员顺利将涉案宾馆腾空并交付至买受人,保障了买受人、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宁远融媒体

作者: 胡俊凯 欧阳兴 潘彦军

编辑: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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