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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立足公益诉讼职能 守护群众药品安全
2021-04-08 16:28:26 字号:

红网时刻永州4月8日讯(通讯员 宁新综 李丽恒)近日,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就某药房柜台销售过期药品等违法行为,向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得到有效落实。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涉案药房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药房给予了警告、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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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守护老百姓身边的食品药品安全,今年1月底,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干警深入宁远县某乡镇实地走访食品和医药经营企业,依职权强化对乡镇等偏远地区食品药品质量的监督力度。经调查发现,该镇某药房柜台摆放过期药品、药品随地堆放未上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合不清等违法问题,损害众多消费者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遂向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采取措施对涉案药房进行整治。

收到检察建议后,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按照宁远县人民检察院的建议内容进行整改并回复,于近日向涉案药房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以上行政处罚。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聚焦群众关切的药品安全等突出问题,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持续跟进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来源:宁远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宁新综 李丽恒

编辑:黄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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