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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警方侦破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2021-11-03 16:37:49 字号:

红网时刻永州11月3日讯(通讯员 刘孟娟 李丽恒)不少消费者因看重品牌知名度而对品牌产品青睐有加,一些不法分子竟利用消费者的这一心理,干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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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8日,随着非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嫌疑人邝某某、彭某到案,标志着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成功告破。宁远警方经过3年缜密侦查,全链条捣毁以邹某、曾某某为首的制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犯罪团队,抓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嫌疑人30名,涉案销售金额达1500余万元。

2017年12月,宁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指令,宁远县某品牌专卖店经销商郑某某涉嫌购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为有效净化宁远县营商环境,维护民营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品牌,宁远警方坚持打源头、铲窝点、斩渠道,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工作组,多警种联合作战,赶赴广东、浙江、长沙等涉案地开展大量侦查工作。经查实并固定相关证据,一个以邹某、曾某某为首的制售假冒商品团队逐步浮出水面。2018年8月2日,专案组民警分队对该案进行收网,在长沙浏阳市一小区内将主要犯罪嫌疑人邹某(女)抓获归案,并同时查获了其位于广州市石井镇的制售假窝点。

经讯问,自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邹某、曾某某在未取得浙江某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在广州市石井镇租用仓库生产该注册商标商品,并通过网络途径分销至湖南、江西、广东等全国50余家该品牌经销商。期间,邹某利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注册银行卡、微信,用于收取售卖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货款及联系销售业务,涉案银行卡、微信、账本等交易记录证实销售额达1500余万元,缴获假冒某注册商标商品若干,追缴非法所得6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邹某、曾某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已被法院依法判决,其余涉案经销商均被判处6个月至3年不等刑期。

目前,嫌疑人邝某某、彭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宁远县公安局

作者:刘孟娟 李丽恒

编辑:黄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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