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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走过七十年•醉爱新宁远”微视频大赛活动的通知
2019-08-14 11:18:16 字号: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宁远新形象新变化,讲好宁远故事,激发全县人民热爱宁远、建设宁远热情,特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走过七十年·醉爱新宁远”微视频大赛活动。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主题,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努力推出一批具有宁远元素,深受群众喜爱,能够广为传播,产生较大影响的优秀微视频,为把宁远建设成宜居宜业宜游生态文化公园积蓄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活动主题

  “走过七十年·醉爱新宁远”微视频大赛

  二、组织机构

  活动由中共宁远县委宣传部主办,中共宁远县委网信办、宁远县融媒体中心协办。

  三、活动详情

  (一)参赛对象:各单位、视频制作爱好者、影视制作公司等均可报名(团队或个人),地域不限。

  (二)参赛要求: 参赛者需填写《“走过七十年·醉爱新宁远”微视频大赛报名表》(可通过宁远新闻网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宁远发布”下载)。

  (三)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应突出主题,以行业或普通人的视角,记录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宁远大地发生的沧桑巨变,记录发生在宁远境内的凡人善举,感人瞬间,充分展示宁远的自然人文风光、建设成就和发展之美,展现宁远人民的精神风貌,彰显宁远的独特魅力,歌颂新时代,唱响新时代。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画面清晰,微视频时长不少于30秒,不超过5分钟,分辨率不低于720P,,avi、mov、mp4、mpg格式均可;

  3.参赛作品片头字幕必须有参赛作品名称;

  4.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民族习俗;

  5.作品充分体现宁远元素,具有较强的艺术性、观赏性;

  6.可以采用多种拍摄手法,提倡创新。

  (四)作品提交:在2019年9月6日之前,将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高清版及报名表发送大赛主办方指定邮箱zmny7223378@163.com,或直接送至县委宣传部,联系人:何丛芳,联系电话:18974610302。

  (五)作品评选:本次大赛评选将采用网络投票(30%)和专家评审(70%)相结合的方式,分为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征集阶段(2019年8月10日——2019年9月6日)。对外发布活动通知、方案等相关情况,向社会各界征集作品;

  2.第二阶段:初选阶段(2019年9月7日——2019年9月11日)。由大赛组委会对报名参赛作品进行初步审核;

  3.第三阶段:投票阶段(2019年9月12日——2019年9月18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宁远发布”对初选入围的作品开展网络投票;

  4.第四阶段:评审阶段(2019年9月19日——2019年9月20日)。成立专业评审小组,对所有进入网络投票的作品进行评审打分。

  (六)获奖公布:9月25日前在“宁远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获奖名单等相关情况。

  (七)作品展示:从9月底开始,将举行视频展示活动,届时将通过宁远电视台、“宁远发布”、宁远新闻网等平台集中展示获奖作品,同时向“学习强国”平台“百灵”短视频子平台推送获奖作品。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现金2000元。

  二等奖3名,各奖现金1600元。

  三等奖5名,各奖现金1200元。

  优秀奖20名,各奖现金600元。

  备注: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金和获奖证书。

  (二)参赛作品必须确保真实性和原创性,如发生任何有关版权、著作权、肖像权之纠纷,均由参赛者个人承担。

  (三)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无偿拥有参赛作品的传播使用权,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除获奖奖金外,主办方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四)凡参赛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均视为无参赛资格。

  (五)主办方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大赛活动所有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大赛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附件一:“走过七十年·醉爱新宁远”微视频大赛报名表

  中共宁远县委宣传部

  2019年8月7日

编辑:何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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